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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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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基本态度本身就意味着否定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一种标准:所谓“创造价值”,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不过意味着提供一种有效用的稀缺物品;任何劳动,只要它提供了一种有效用的稀缺物品,它就是“创造价值”的。既然价值就是“有用并稀缺”,任何生产“有用并稀缺”的物品的劳动,甚至是色情服务的“劳动”,都会创造价值,从而就都是生产性的劳动。这样,按新古典经济学的看法,在这样的劳动中再去区分是否创造价值、是否生产,就是完全荒谬的。

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基本态度出发,还可以导出对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其它各个标准的否定和批判。

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第四种和第五种标准,实际上都意味着把是否产生“剩余”或广义的利润(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当作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但是是否产生剩余或利润,并不是某种劳动是否“有用并稀缺”的标准,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它也就不是劳动是否是“生产的”的标准。

现代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斯密的这一类划分标准与他的另一种划分标准相互矛盾:他把为雇主提供利润的劳动看成是“生产的”,另一方面把不产生物质产品的许多服务性劳动看成是“不生产的”。在他那个时代的西欧,这两个标准几乎没有矛盾,那时从事服务劳动的人(如家仆)几乎都不是雇佣劳动者。但是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方式高度发达的今天,服务业的市场化经营已经产生了大量的使用雇佣员工的企业,它们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指挥其员工向其顾客提供各种人身的服务。当代著名的酒店集团,如“希尔顿饭店”、“假日饭店”等等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服务业也会提供剩余或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再按照斯密的标准去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就会产生自相矛盾:对那些受雇于服务业企业的员工来说,按照斯密的第二种划分标准,他们是“生产的”劳动者,因为他们为资本提供了利润;而按照斯密的第三种划分标准,他们却是“非生产的”劳动者,因为他们的劳动没有产生物质的产品。正因为如此,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布雷弗曼才引用了斯密著作的现代编辑者埃德温·坎南(Edwin Cannan)的话来揭示斯密的自相矛盾。斯密说“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他在这样说时实际上同时使用了他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标准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而坎南却批注道:“一个人可能并且往往由于雇人制造供他自己消费的‘特殊物品或可以出卖的商品’而穷下去,可是一个小旅店的老板却可能而且往往由于雇用仆役而变得富有起来”(Braverman,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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