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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创作 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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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一词虽出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但此处“小说”是指毫无价值的琐屑闲谈,并不是指一种叙事文体。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小说列入诸子:“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就其对小说家的定义而言,仍没有明确的文体特征。可见,古人所谓“小说”主要是指一种无关宏旨的道听途说、街谈巷语。魏晋南北朝小说都是笔记体文言小说,从其题材上可分为志怪与志人两类。这两类小说的作者并非有意写小说,志人者固然将它作为真人真事来描写,志怪者也没有认为所写为虚妄不实,他们都没有自觉地进行艺术虚构。但这无妨此时小说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尤其是志人小说《世说新语》成为后来笔记体小说的典范。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从内容上可分为三类:一是记博物异闻,如张华的《博物志》;二是写神仙鬼怪,如曹丕的《列异传》、干宝的《搜神记》、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和吴均的《续齐谐记》等;三是讲佛法灵异,如王琰的《冥祥记》等。

关于这一历史时期志怪小说的特点和兴盛的原因,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有相当精当的论述:“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志怪小说在六朝特盛的原因有三:中国本土的巫风传统使人们相信神怪鬼灵,汉以来道教的兴起使鬼道愈炽,东汉末小乘佛教的传入更是推波助澜,加深了人们对异域世界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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