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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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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20 02:04:31

93.

找到上蔡县公丨安丨局原来接待我的那位科长,向他反映了孩子被扣在上蔡做人质的问题,答复说让我先回去,他们需要时间调查了解。人只好先回奎山等消息。

到家后首先去解决工作问题。可卫生局说我多年没上班,应算做自动离职。我争辩说自己是在调动工作,局里开过商调函的,我一直在找接收单位,不存在多年不上班的问题。卫生局再次答复:找不到接收单位就应该及时回来上班,一拖九年不调走也不上班,责任在个人,与单位无关。本文作者冯烽,独家连载于[天涯杂谈]

与他们说不通,我只好边到区里反映,边做点小本经营,维持生计。这期间,买过水果、雪糕,收过废品,修过自行车,但都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常常靠母亲和弟弟妹妹接济度日。

89年7月,郑小山来信说孩子被牛踩到了脚,要求宋开玲去接孩子回来治伤,但有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宋开玲亲自去,只能去一个人。一看便知其中有诈,宋开玲虽然很着急,不信有诈,但经不住我和她娘家人好言相劝,晓以利害,最终没有一个人去上蔡。

8月,上蔡县公丨安丨局来信,要求宋开玲去解决孩子问题。我母亲知道后,没让她去,也不让我去,而是以宋开玲的名义写了委托书并让其按上指印,委托我母亲全权代理此事,由母亲亲自去上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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