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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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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时间,我几乎都处于走高空钢丝绳的状态,战战兢兢,既不敢松懈,又不敢冒进。我不停地触碰X的底线,又徘徊在蜀黍的警觉范围以外,所有行为都要搞得X非常不爽,而蜀黍觉得这些都是稀疏平常的事情。比如微博里,突然贴出一张2006年春天我和蜀黍在狼山的合影,他二十岁,我才十四岁。我抱着他送的一只会跳舞的驴子,笑得口水横溢,而蜀黍偷偷地用手指在我脑袋后面竖起兔耳朵。这些不足为奇,于是我在照片底下补了一句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评论:“桃花依旧笑春风”。X那么聪明,至少会去查一下这句诗的涵义,然后引申,然后争吵,但蜀黍这么一个毫无浪漫主义气息的家伙是想不通这个也能成为争吵主题的。而让矛盾最为激化的事情,发生在十一长假,X提出要和蜀黍回家拜访,这是一个早已提过的行程。但蜀黍觉得暂时有些不妥,因为他家正在忙着装修,各种忙各种乱,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X在微博里@蜀黍了,“老公努力装修房子哦,我会赶着马车带着嫁妆去的!”蜀黍在外闯荡多年,我们那座城市早已大变样,蜀黍连去菜市场买招待工匠的菜都找不到菜市场,于是我爬上他的座驾充当向导和助理采购员。他买好菜以后,我提议说:“我跟你回家蹭顿饭呗,你爹上次叫我再去玩的。”上次是三年前。蜀黍爽快地答应,于是载着我回去了,他家满是油漆和木屑的气味,果然连一个坐下来聊天的地方都没有。蜀黍的爸爸一看见我就开心,蜀黍的堂妹也抱着孩子过来玩———对的,蜀黍的堂妹都结婚生孩子了,蜀黍还在打光棍。我拍了一张装修现场的照片,传到微博,内容就几个字“蜀黍家被洗劫了。”当然,坐标定位必须不能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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