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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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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特别追求用彼此的称呼来证明两者亲疏,如果恋爱了,你要我叫你老公也好,亲爱的也行,宝贝达令都无所谓。虽然有点无趣,觉得像在陪小孩子玩过家家,但这点爱心和耐心我还是付得起的,只不过,不要强迫我喊你蜀黍。和蜀黍相识以来,我直呼他大名的次数绝对不超过十,感觉那是一种冒讳,一种犯上。蜀黍工作的第一个春节,我在南大街和他见面,扑上去喊了一声叔,他非常自然地轻“哎”一声,拔出两百块压岁钱塞我衣兜里。这个称呼对我而言,不是暧昧,不是撒娇,而是心底的一座靠山。Y并不了解这一点,他坚信他被我喊一声蜀黍就能取代蜀黍的地位,并且认为我和蜀黍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小女孩的愚蠢和大男人的贪婪。当他歇斯底里地说蜀黍“王八蛋”,我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天灵盖,耳边嗡嗡地轰鸣着,抓起手边的一杯奶茶就摔了过去。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失态。Y也被我吓住了,随后一个礼拜,他都努力向我道歉,但若不是蜀黍和X约我们俩一起去苏州玩,我是绝对不会再和Y有任何来往。

日期:2012-12-31 11:03:52

苏州之行在我看来总有些诡异,X对我热情得让我有些难以消受,Y表面上对蜀黍尊敬有加,但我忘不掉他破口大骂的情景,而我在蜀黍面前的身份是另一个人的女朋友,他似乎刻意避嫌,不再像从前那样亲昵。我看见有趣的东西,再也不可以随口就喊蜀黍蜀黍过来看,只能一个人默默地看着,默默地走开。这种各怀鬼胎的气氛,呵呵呵呵。在寒山寺,X挽着蜀黍的胳膊走在前面,Y牵我的手,我有些不乐意。但X回头看我们一眼,对Y说了一句:“你照顾好努努,别把自己女朋友给走丢了。”于是我无法再拒绝,任由Y牵着手。我们去过拙政园,还有平江路猫空,在那里我给蜀黍写了一张明信片,一年后寄达。至于内容,暂时保密。当晚在一家餐厅吃饭,X突然说,她想去蜀黍家拜访。我愣了一下,没敢抬头看看蜀黍,埋头吃饭,把自己不喜欢吃的生姜末,蒜泥也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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