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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二进香港 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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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许多人评价张爱玲离开大陆后没有佳作问世,那是因为没看过《秧歌》和《赤地之恋》,也是不肯正视伤痕,借着否定这两部作品的文学价值来否定历史。

《秧歌》主要写了“土改”后的农村,在不断的“捐前”与“缴公粮”压力下,饥寒交迫,为了能在过年时吃顿饱饭的愿望而簇拥在大队粮仓前,由“借粮”到“抢粮”,终于与民兵发生冲突,酿成械斗惨剧;《赤地之恋》则从“土改”、“三反”、一直写到“抗美援朝”,展现了不同阶层不同人物的命运交织。

两书相比,我更喜欢《秧歌》,因为《赤地之恋》的追求平淡已经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更像一部写作大纲。

《秧歌》写在《赤地之恋》前,初次尝试往往最用心,新旧杂糅,更接近“张爱玲风”,而且多次修改锤炼,读起来似乎更加亲切有味。

张爱玲曾为《赤地之恋》写了篇《自序》,亦可以看作是《秧歌》的序: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倍。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赤地之恋》所写的是真人实事,但是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与一部份的地名隐去,而且需要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画面相当广阔,但也并不能表现今日的大陆全貌,譬如像‘五反’,那是比‘三反’更深入地影响到一般民众的,就完全没有触及。当然也是为本书主角的视野所限制。同时我的目的也并不是包罗万象,而是尽可能地复制当时的气氛。这里没有概括性的报导。我只希望读者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多少嗅到一点真实的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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