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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浦江义门郑氏家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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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家族与前述范氏在家族共财方面有相同的地方,可是又有不同处:一在共爨与分爨,一在田产上,范氏为一人提供,郑氏为合族所有。郑姓留有《郑氏规范》,对其家族生活描绘甚详。

义门郑氏居于浙江浦江感德乡仁义里,其远祖郑绮,于南宋初年同族人共爨,四世孙郑德珪、德璋兄弟为仇家陷害,弟兄争着投监,德珪终于死在狱中,德璋待哥哥的儿子郑文嗣如同自己的儿子,以孝友为世人所知(《宋史·郑绮传》)。郑文嗣当家时,已十世同居两个半世纪了,族人不敢私藏一文钱,一尺帛,元武宗(1308~1311年在位)旌表它为“义门”。文嗣堂弟文融(太和)主持家政时,定立族规58条,管理更严格,元朝政府因而豁免该族的赋役(《元史·郑文嗣传》)。到了明朝,郑家已有几百口人,有人进入政界。郑濂以粮长到南京,朱元璋(1368~1398年在位)召见,询问他治家方法,表现出对这个家族的浓厚兴趣。胡惟庸案发之后,牵连到郑家,郑濂、郑湜兄弟争相赴狱。朱元璋知道后说,如此仁让的家庭,不会出叛逆,不用审问了,还进一步任用郑湜为左参议。当东宫缺官时,明朝任命郑济为春坊左庶子,征白衣郑沂为礼部尚书,郑傒出任御史,郑棠官翰林院检讨。建文帝朱允炆(1399~1402年在位)给郑家题写“孝义家”匾,到明宪宗(1465~1487年在位)时重新表彰郑氏为孝义之门(《明史·郑濂传》)。郑氏历经宋元明三朝同居共爨的历史。郑文融定的家规,经郑钦、郑铉、郑涛、郑湜等人修订补充,计得168项,名为《郑氏规范》,刊行于世。后来《学海类编》收入,我们现在主要依据这个规范考察郑氏族人的生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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