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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血色婴孩(下) 第四章 来迟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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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早上,向春枝的脚印和指纹比对结果出来了。

她留在出租屋的脚印,与在菜地粪池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凶手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由此可以断定,在菜地粪池边丢弃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个向春枝。

而技术科通过她的指纹比对,更有新的发现。他们在警方指纹数据库里,居然比对到一枚跟这个女人一模一样的指纹。

这个向春枝,竟然是一个有案底的人。

经查,向春枝真名叫向欢芳,今年40岁,户籍地在与南州市仅一江之隔的江海县罗伏乡。八年前,她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入狱五年,后来因为减刑,大概只坐了四年牢就被放出来了。

方可奇说:“原来这个女人是个惯犯,怪不得作案手法如此娴熟,连我们警方也难寻到一丝线索。”

欧阳若说:“只是有一点我想不通。按说这个向欢芳是个人贩子,偷走孩子当然是为了卖钱,可是她为什么要将孩子捂死后丢弃呢?”

龙毅说:“我想孩子的死亡,应该是个意外。她不是把孩子装在背包里吗?也许什么地方出了问题,结果让孩子在背包中窒息而亡。她自然不敢带着一个死孩子赶路,只好就地丢弃。”

这样一来,案情就基本明朗了。

这个叫向欢芳的人贩子,坐牢出来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半年多前,她来到南州市,用假身份证租下房子,然后整天在明珠公园附近转悠,寻找下手目标,后来她盯上了丁剑兰的女儿乔雅思。经过一番谋划,她终于在上周六上午10点左右将孩子偷到手,并放在背包里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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