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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例既分,学术自明” 三、“类例”的原则:“不如此论高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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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在知识类型上崇“实学”而弃“空言”,这一知识类型的价值判断,深刻地影响了他文献学的知识与图书分类。

我国第一次知识与图书的分类,是汉代确立“独尊儒术”这一意识形态之后完成的。向、歆父子既是古典文献学的奠基人,又是著名的经学大师;《汉书·艺文志》撰者班固同样深湛经术,有经学名著《白虎通义》传世,而且他本人还是一位坚定的圣学卫道者,批评司马迁“其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所以从《七略》《别录》到《汉书·艺文志》的知识和典籍分类中,儒家的六艺(六经)处于独尊的地位,这种独尊地位一直保持到晚清。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辨自序》中说:“中国学问是向来只有一尊观念而没有分科观念的。”由于古代学者心存“一尊观念”,其他各科知识自然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空间。在《七略》及《汉书·艺文志》的知识系统中,六经之外的知识不过是“六经之支与流裔”,所有知识都是六经的流裔和派生物。在《隋书·经籍志》及《四库全书总目》那里,经为各学之权衡,史为经之羽翼,子为经之流裔,集为经之鼓吹,总之,在这种知识的价值等级中,各科知识离开了经就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依据。难怪唐代的文献学家称自己整理文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弘道设教”,清代集古代文献学之大成的《四库全书总目》更宣称:“盖圣朝编录遗文,以阐圣学、明王道者为主,不以百氏杂学为重也。”什么是这些文献学家眼中的“杂学”呢?《四库全书》编者对此有明确的界定:“夫学者研理于经,可以正天下之是非;征事于史,可以明古今之成败,余皆杂学也。”他们以是否遵经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对所有的典籍“一一辨厥妍媸,严为去取”,对那些“离经叛道、颠倒是非者,掊击必严;怀诈狭(当作‘挟’——引者注)私、荧惑视听者,屏斥必力”。这与其说是在“编录遗文”,还不如说是在宣扬“圣学”。近人杜定友在《校雠新义》中也对这一做法大为不满:“学无门户而强分内外,经为宏道,史以体尊,子为杂说,集为别体,一以尊崇圣道,以图书分类为褒贬之作,失其本旨远矣。”郑樵早就认为“《七略》所分,自为苟简,四库所部,无乃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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