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是,秦琼自己处处受到秦人们的抨击和谩骂。
说实话,若不是秦琼自己对于贪污、对于个人物质利益几乎为零的需求,他早已经被本地农会的农民们堵在家里打了。
秦琼这一类的,因着是战死兵士的遗孤,法律上,是由国家财政养大并且教授知识和训练武力的。
并且在走出恤孤院的同时,他们不拘男女,都要担任秦国的基层官吏,被下派到各处。
与此同时,他们的个人衣食住行,都是由国家来负担的。
就连婚姻的花销、儿女的养育,按法律来说,国家都要承担。
所以他没有任何对于捞钱的需求。
个人兴趣上,秦琼也并不喜欢漆器、玉器之类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他想要的是做些事情。
十三年无事。
刚刚过完年,季霄便急不可耐地安排了县中事宜,又申请了几辆马车,载了一些黄金回楚国。
马车是他职位里面就自带可以使用的,包括驾车的人手和多申请出来的护卫,也都是不用他自己付钱的。
这次出行,包括衣食住行,都是由国家财政兜底——因为季霄出行的理由给得很好,向上报时,他报的是去为国家吸引外国人才。
所以一应花销,都应由秦国兜底。
这样的出行,显然比在楚国接触到的一切的高低官僚都要舒心。
也因着这份舒心,所以其实季霄完全已经没有了再回到楚国久居的打算。
除开一开始来到秦国时候的不适应时候,其余时刻,他敢说自己过的比楚国九成九的人都要舒坦——他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自己的官职和所对应的权力、责任、待遇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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