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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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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辜鸿铭,最讨厌的就是装饰打扮自己。所以,他常年穿一件油光可鉴、上面处处闪耀着鼻涕和唾液痕迹的长袍。拜访过辜鸿铭的英国文豪毛姆在《哲学家》一文中曾经写道,辜鸿铭身上的衣服,已经“很不适宜穿戴了”。

辜鸿铭就任黄浦浚治局督办的时候,“胡须挂珠”的故事曾经流传很广。据他的马来亚同乡伍连德回忆,辜鸿铭拉碴的胡子上挂满汤珠,是他常见的“雅”态。爱干净的人和他一起吃饭,实在是件恐怖的事。他的手下更苦,看着上司在那儿唾液飞溅滔滔不绝,不能出言提醒,还得千方百计不让自己笑出来。

癖好

辜鸿铭雅好小脚,他有一套奇谈怪论:三寸金莲走起路来婀娜多姿,会产生柳腰款摆的媚态,那小足会撩起男人的遐想。他认为,女人的奇绝之处全在小脚。他还有一套品味小脚的七字诀:瘦、小、尖、弯、委、软、正。他还说:“前代缠足,实非虐政,我妻的小脚,乃我的兴奋剂也。”

辜鸿铭喜妇人小脚。康有为送他一副“知足常乐”横幅,辜鸿铭说:“康有为深知我心。”

爱情

辜鸿铭的元配夫人叫淑姑,是他理想中的妻子:小足、柳腰、细眉,温柔、贤淑。

辜鸿铭与淑姑感情甚笃,从结婚之日起,他就把她的小脚视为珍宝。每当无聊时,辜就让他脱掉鞋子,把又臭又长的裹脚布一层一层地解开,低下头,贴近鼻子,如闻花香,感到无限舒坦。作文时总把淑姑唤到身边,让她把瘦如羊蹄的小脚放到他事先准备好的凳子上,他右手执笔,左手抚弄妻子的脚丫子,时捏时掐,像玩佛手一样,自得其乐。据说此时,他顿觉思如泉涌,下笔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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