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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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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送餐很慢,生怕被老板炒掉。所以我在切菜时总想切得快一些,让老板知道我并非很笨,没干过的活也能很快上手。结果没几天菜刀就把我左手食指和中指的指甲同时削掉了一块。我未敢出声,怕老板和其他人不仅不会同情我,反而会更加看不起我,更要炒我的鱿鱼,只好悄悄到WAL-MART买了创可贴自己贴在伤口处。

餐馆的厨房其实很脏,我离家出走时又因为匆忙没带来几件衣服,别人都穿着干活的衣服,我穿着过于整齐也不合时宜,再说我也舍不得穿,这些衣服都是我陪晓彤逛街时她做主买的,我还想留着作为我们一起生活的纪念呢。于是我又在送餐的间隙里去WAL-MART买了两条最便宜的牛仔裤,每条只要9.99美元。

我来打工三天后,餐馆里出现了一位孕妇。原来这就是老板娘。她比老板个子矮了很多。老板看上去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老板娘看上去连一米六零还不到。她有时候来餐馆呆上一会,有时候整整一天看不到她的踪影。晚上我们下班后我常常能看到她和厨师在一起讲着福州话,显得非常熟悉。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下班后居住的地方是老板父母亲的房子,家里除了老板的父母,老板夫妇和一个两岁的女儿外,还有老板的一个弟弟。餐馆里那位企台小姐是老板的一个表妹,还在中学读书,现在只是利用暑假在老板的餐馆里帮忙。小辫子厨师则是老板娘的弟弟,也就是老板的小舅子。老板的父亲也拥有一家餐馆,老板的弟弟在那里帮父亲打工。老板的母亲则留在家里照看老板的女儿。此外房子里还住着老板父亲餐馆里的一个员工。所有这些人都是福州人,只有我一个是北方人。每天晚上听他们讲着我完全不懂的福州话,真的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耳旁风”。小辫子厨师名字叫潘树良,每天晚上除了看电视就是用手机和不知什么人讲着福州话,几乎不和我讲话。老板的弟弟自己住一个房间,我去卫生间时路过他的房间,常常看到他坐在电脑前上网和别人语音聊天。这使我也想起了自己的一件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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