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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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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最后因为内出血死亡,但是跳楼后到底有没有立即死亡,这个问题到底也没有弄清楚,急救人员说,当他们进去救人时,小孩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但是可能跳楼之后并没有立即死亡,如果小孩父母立即打120,而一楼的胖妇也并不纠缠得话,小孩应该能救回来。那么胖妇女所谓的五红到底真的有这个说法吗,还是胖妇自己信口开河,故意为难呢?我当时问了一些民俗专家,得到的答复是确实,本市以及周边一带以前确实有这样的说法,如有人横死在自己家中,确实有一番做作才能把尸体搬走,这倒也不是胖妇胡诌,但是我想小女孩的父母心里一定恨死了这个胖妇,因为当时很多邻居作证说看到小孩子动了,应该没有当场死亡,此事见诸媒体之后,一楼的这家立即成了众矢之的,本市三大名嘴连续几天对这一楼这家人或是冷嘲热讽,或是干脆厉声指责,不过把一楼这家搅和得不得安宁到真不是媒体,到真不是不过这胖妇到真的胆气足得很,非但没有因此收敛,反到是一纸诉状,将七楼那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嘿嘿,诉状一递上去,这家噩梦就开始了!

日期:2009-11-1 17:32:00

信仰的力量是巨大的,胖妇那天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实在让我印象深刻,有了信仰的支持,又是为了全家的前途,她爆发出惊人的能量!但是死人毕竟还是从她家门抬出去了,除了她自己瞪红了眼,涨红了脸算得“两红”之外,她所要求的“五红”一样也没有出现,胖妇不免心虚,必需通过发动对外的“战争”来缓解内部的压力。于是胖妇一纸诉状将七楼那家告上法庭,要求7楼那家赔偿她的塑料棚,并且赔偿她全家的精神损失,她在诉状中表示,因为受到了“空中飞尸”的惊吓,他们全家已经到了食不甘味睡不安枕苟延残喘的地步,如果没有相当数目的金钱作为补偿,那么他们全家必将奏响和谐社会中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法院了解的事情的经过,觉得太无厘头了,但是塑料棚坏了倒是事实俱在,这案子不能不接,又不忍心打搅伤心欲绝的七楼一家,于是迫不得已,万中无一,非常人性化地使出一个“拖”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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