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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疯狂中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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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个多月的审讯,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子终于有了结论。一九八九年二月,围墙颓倒的半年前,十岁的克利斯和高定在逃亡时被击倒;克利斯当场死亡,高定足踝踩中枪。

被告的四个年轻的士兵,两个被判无罪,因为他们只是口头发出命令:"射!"用枪射击高定脚部的士兵判了两年徒刑,但是可以假释;最重的,是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法官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克利斯憔悴的母亲说:"对,我满意了。杀人的人受到了制裁。"在审案期间,许多东德人写信给这个母亲:"你就饶了那年轻的士兵吧!他有小孩,还有前途,死者也不能复生……"克利斯的母亲说:"他有小孩,还有前途——我的克利斯本来也会有小孩、有前途的,谁想到他呢?"

死者的母亲满意了,不满意的人却很多。法官的判决,并没有回答任何基本问题:以今日之是非昨日之是,公平吗?法官援引当年纳粹的审判,说是个人良知必须超越国法军令,可是,在战后的审判中,也有法庭认为不能以今天的标准问罪昨天的标准。东德的守卫当年是在捍卫围墙,"保国卫民",而逃亡者就是叛国者。谁都知道,狙击到逃亡者的士兵会受部队长官表扬、会得奖金、假期、升迁机会……他所捍卫的国家没有了之后,说他是杀人凶手、惩治他,不仅只是以今日之是非昨日之是,而且是以西德的法律强加在东德人民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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