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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读鲁迅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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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了。这绝不是也绝不敢自夸早慧,也绝不是绝不敢想借此冲淡一下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时的读鲁迅的书,实在是因为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而炕头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学的大哥扔在那里的鲁迅作品选集。当时我的兴趣是阅读连环画,而这选集,除了封面上有作者一个坚硬的侧面头像之外,别无一点图画,连装饰的花边条纹都没有。墙上倒是颠倒贴着一些绘有图画的报纸,但早已看得烂熟了,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坐在炕上,透过后窗,望着河里汹涌的秋水,听着寂寞的浪涛声和更加寂寞的秋风扫落叶的瑟瑟声,我翻开了鲁迅的书,平生第一次。

不认识的字很多,但似乎也并不妨碍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里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狂人日记》,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难忘的传闻是说西村的庄姓哑巴——手上生着骈指,面貌既蠢且凶——将人肉掺在狗肉里卖。他是以屠狗卖肉为生的,因为是哑人,才得以享有这"资本主义"的自由。据说几个人在吃他的狗肉冻时,突然吃出了一个完整的脚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鱼鳞。那些食了肉的人呕而且吐了,并且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知道。据说哑巴随即就被抓了,用麻绳子五花大绑着,绑得很紧,绳子直煞进肉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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