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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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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4-20 10:30:31

怎么说呢?朋友嘛!该借还是要借的。毕竟现在离开才是王道!只要你有心,钱也不会存不到,哪怕一天存个一两元也好,他不会连这钱也不给吧?只是你没有到绝境下不了狠心罢了,比如哪天他烦你了,赶你走又不给你钱你又怎么办?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各方面都要准备好。虽然男朋友到不怕我跑,工资都放我这,但弟弟来后工资都不够买米和菜了,唉!所以我也休想攒钱。所以呀我都要和朋友联系好了。一可以解闷,二是如果发生什么事,总有人可以帮到我是不?还有对男人打女人的事,我和芸海菲扬的意见高度一致,除了我爸还没有其它男人打过我。但是,并不是我的命比你好或我比你有魅力。而是我从来没有给过男人打我的机会。我找的男人一定不会轻易地打女人,如果我发现他会打女人,我会在他没有打我前我都会走的。其实男人是否打女人,你可以从他平常的行为和举止可以看出来。你还是好好想想。努力吧!

日期:2011-04-20 11:19:40

不知该不该嫁,和你说件事吧!一段不忍回首的往事。我从家里出来是大年初八,到城里时身上只有三十元钱,朋友都是同学,在读书都没有余钱。我就在她们那睡了几天,好不容易等到一家饭馆开业我就去应聘了。你知道么?当时因为没有过完年,饭馆只有我一个服务员,而饭馆却是全城生意最好的,好到有人排队在桌旁等别人吃完都是见怪不怪(我真的没有夸张)。我早上八点要起来拖地,然后洗菜,洗完后就有人来吃饭了。然后我又要配碗筷配菜上桌,收拾,洗碗…太忙的时候煮饭的阿姨就会帮我上下菜,碗和锅(我们是火锅店)就放到最后客人走快差不多时再洗…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很丢人,碰到熟人就不敢去上菜让阿姨帮我上,后来老板和我说工作没有高低贵贱。我一想要错也是我爸,我没有什么丢人的,才敢大方去上菜。而那些碗有时要洗到凌晨一两点,第二天又继续…最后我实在撑不下去了,(因为我的脚每晚都痛得睡不着,手也裂了。)只坚持了十天我就走了,工资都没好意思要。接着我又找了一个招待所的工作,负责做饭和烧水,并且给将来客人的房放上开水和各用品,工作挺轻松,一个月一百五(那时就这价)做了十天,招待所就要换老板,给我结了五十元工钱,老板也问我要不要去省城帮他带孩子,省城就他老婆,要上班,我工作就送孩子去上学,然后接孩子,衣服什么的都是全自动洗衣机不用我做,我还是拒绝了。为了更高的工资我进了超市。可超市不包吃住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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