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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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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6-05 10:10:50

关于宝玉、宝钗结为夫妻的情节,主要的暗示如下:

①第二十回脂评写道:“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

②第二十回脂评写道:“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③第二十回,畸笏叟评道:“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第二十八回的回前批进一步解释了什么是“有始有终”,评语写道:“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④第二十一回脂评写道:“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⑤前面提到过,第二十一回回前批透露了八十回后的一个完整回目:“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并与第二十一回的回目进行了比较,感慨“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

⑥原稿第二十二回的结尾遗失,曹雪芹生前未能完成补写(回末有批语:“此后破失,俟再补。”)畸笏叟只得“暂记”了薛宝钗的一首谜诗,并感慨道:“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薛宝钗的谜诗写道:“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人鸡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但是,高鹗在编辑程本时误将此诗当成了林黛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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