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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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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20 0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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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在司徒宏的鼓励下,放大胆子说:“我相信老师的知识范围内,一定知道女人的性冲动是如何被刺激起来的。当男人触摸其身体的三个部位,一是大腿内侧,二是乳头,三是外阴,女人的阴部就会分泌出液体,作为润滑剂准备性交。可是,婚后不到三年,他触摸我这些部位时,我就不再敏感了,而他也不是像从前那样碰了我就勃起。我们俩都知道,只有在新的刺激下,才会激起性冲动……”

陈晶话未说完,司徒宏插话:“找到解决的办法了吗?”

“找到了,就是过‘婚内单身’生活。结婚前,我们就各自有一套住房,平时,我们各自住在原先的房子里,每逢双休日,我们和孩子,有时还加上我的母亲,在一起过上两天。不久,我就有了情人,生活得自由自在,十分开心。”

“那他也有了情人了吗?”司徒宏问。

陈晶说:“我想一定会有。不过,我们谁也不提起这个话题,就像纸糊的窗户,谁也不去捅破。”

司徒宏听着陈晶的叙述,联想到他曾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一种观点:性道德标准,原来是某些人提出来的,一旦它适应了时代、统治阶层和社会秩序的需要,就被肯定下来,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并延续下去。但是,时代是在变的,性道德也一定会慢慢地变。传统观念认为,婚姻外的性宣泄,如姘头、情妇,都是可耻肮脏的,是应该受到唾弃的。然而现时就有一种不同的观点,认为“婚姻之外的一种健康的性欲宣泄,是维系和巩固婚姻关系的调节器,是一种既保持家庭,又满足个人性欲的方式”。因为一个家庭中,往往不只是夫妻二人,还有老人和孩子,家庭生活是对全家人的共同需要,如果因为夫妻性生活不满足而拆散家庭,则伤害了其他家人,也给社会带来了麻烦。所以,那种把“爱”放在婚姻内,作为夫妻和家人的纽带,而让“性”在婚外有所满足,这种生活方式并非大逆不道,也未必不可取。眼前的陈晶不就是一个例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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