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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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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余,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她经常去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里的氛围,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里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在外企上班,英语不离口,能和老外肆意调侃。我笨嘴笨舌,衣着装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像个村姑,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抽烟喝酒划拳,无所不能。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调情。她和那些男人调情时,笑得妩媚之极。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日期:2012-03-12 14:51:42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只认识庄一,除此谁也不认识。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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