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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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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乃哥舒翰最精通的兵刃,也是他最喜爱的杀敌利器,自打以半截枪打出威名后,哥舒翰的枪法愈发纯熟,而且还经常使出自创的绝招。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战中,他的绝杀屡屡上演。

唐玄宗天宝六年(747年),哥舒翰被提升为右武卫将军、陇右节度副使、河源军使。早在升官前,哥舒翰就听说吐蕃没到麦熟时节都会到积石军(今青海贵德)抢割粮食,无人能挡,人们干脆把这个唐朝的地盘称为“吐蕃麦庄”。哥舒翰新官上任,决定狠狠教训一下吐蕃,他派王难得、杨景春两位部将暗中领兵至积石军设下埋伏,自己率骁骑在城中蓄势待发,只等吐蕃再来收割。

吐蕃人由于之前打得太顺手了,便早把积石军当成了了自家粮库,压根就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抢掠,而且抢得一回比一回坦然。此番哥舒翰刚布置好没多久,吐蕃军就又来了。

吐蕃出动五千骑兵得意洋洋地到达麦田,接着放开战马,脱下铠甲,从士兵集体变成农民,开始兴致勃勃地收割工作。

吐蕃人刚准备动手,哥舒翰就从城中飞马而出,一杆大枪上下翻滚、左扎右挑,身后骁骑一路砍杀,如虎入羊群。自己卸掉武装的吐蕃军措手不及,只有挨宰的份儿,全无还手的力,直被杀得所剩无几,余者连滚带爬争相逃窜。

对这支干农活的吐蕃军来说,被打败并不意味着灾难的结束。当他们的残余逃跑时,哥舒翰设下的伏兵杀将出来,哥舒翰自己也催马力追。这位突厥猛士已然决定:此次对敌,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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