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编 中古史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长期战乱的世界。其时的民生,自然是很为困苦的。然而其中,也有几件可以特别注意的事情。

其(一)是两汉人均田的思想,至此而实行。汉代的人,本都有个恢复井田或限名田的思想,然终未能实行。及王莽行之,而反以致弊。于是当时的人,又有一种议论:以为井田之制,当于大乱之后,人民稀少,土田无主之时行之。注341天下事,大家无此思想则已。如其有之,而又为多数人所公认,成为一种有力的舆论,则终必有一次试行的机会。晋武帝的户调式,便是实行此种理想的,其制:男女年十六至六十为正丁。十三至十五,六十一至六十五为次丁。男子一人,占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三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令天下的人,依年龄属性之别,而各有同等之田,因之而输同等之税。其于平均地权之意,可谓能极意规划了。然而井田制之难行,不难在授人以田,而难在夺人之田。无论如何大乱,土田总不会完全无主的。夺有主之田,而畀(bì)之他人,必为人情所不愿,而其法遂难推行。所以北魏孝文帝的均田令,又有桑田、露田之别。桑田为世业,露田则受之于官,而亦还之于官。案《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则此所谓桑田,疑即是宅田;或者是久经垦熟,世代相传的田,人情必不肯轻弃,所以听其私有。而其余则归之于公。这亦可谓善于调和了。晋武定户调式后,天下不久即乱,究竟曾否实行,很成疑问。便是魏孝文的均田令,曾实行至如何程度,亦很难说。然而以制度论,则确为平均地权的一种良法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