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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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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4-25 08:47:22

1142年八月,盖天大王赛里护送她到达了淮水,参知政事王次翁和韦氏的弟弟韦渊早就在这候着了,两人刚想把老太后接过来,没想到韦氏并不着急,她说:“亲爱的老弟和王大人,我向金人借了三百金‘驴打滚,利滚利’的高利贷,现在已经滚到六百金了,赶快替我还了吧。”韦家现在是郡王,所以按理说王次翁应该抢着付钱,他也不差这点钱,但他害怕秦桧知道以后认为自己有意讨好太后,所以死活不干,韦氏则宣称要誓死保卫自己珍贵的银行信用记录,所以拒绝跟他们回去(现在的老赖们不惭愧吗)。在边境上耗了三天之后,秦桧的大舅子颠颠地过来把钱付了,诚实守信的韦氏才同意跟他们回临安。韦氏真的借钱了吗?谁知道呢,《宋史》说是借了,不过看起来更像是给赛里的一点小意思。回宫之后,她对在金国的遭遇基本不提,而且每年都给金国送去数万钱财,这可是在岁贡之外的,也就是发自她内心的。

难道韦氏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简单地说,就是人质对劫持者产生心理上的依赖感。韦氏和这个有点接近,但其实更像被不幸拐卖的妇女。这些妇女们一旦有了孩子,甚至有很多人拒绝被警察解救。外人难以体会,更不好评说。总之韦氏的行为让野史的记载显得越发可信。但是,韦氏并不是个普通的妇女,她的这种心态大大影响了南宋的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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