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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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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民兵营十分高效,差不多用了一个小时就全部集结完毕。为啥要选择在猪儿牛儿市场集合呢,问题很简单,伏虎场只有这个地方宽敞,便于集合大部队。

气喘嘘嘘的民兵们刚好站稳,从县城过来的县中队的军车也就到了,照例是持枪武警、转盘机枪和有脚的机枪,但这次没得在押罪犯;公『安』局的吉普车和卡车也过来了,警察个个别的是手枪。

伏虎派出所的三轮摩托开路,然后是公『安』局、武警的车子跟进,然后是民兵营跑步跟进,最后是老百姓莫名其妙地跑步跟进,更莫名其妙的是有不少的狗也穿插在队伍里跑步跟进。

大家都在跑,但到底是跑去干啥,却没得几个人心里清楚,只知道车子是朝八丈河在开,队伍也是朝八丈河在跑。

八丈河离伏虎场大约有四华里,是个有历史的地方,想当年红军在这里跟白匪打过仗,忆过去两个对立派在这里交过火,那里的山头适合搞埋伏,平坦的河坝更适合搞乘胜追击。

如果历史上溯到公元1840年以前,再准确地上溯到公元1647年元旦,教科书上所谓的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四川人民习惯称他“八大王”、这个按今天通用国际标准,比本拉登坏100倍、比伊拉克ISIS坏10倍不止的天字第一号恐怖分子——他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见房子就烧,见妇女就**(不是奸或杀,是先奸后杀,或杀了再奸,或边奸边杀),他路过的地方千里无人烟,这个恶魔在咱们伏虎八丈河终于迎来了穷途末路:清朝皇家正规军打得他落花流水、清朝民兵追得他屁滚尿流,他只好亡命朝伏虎八丈河下游的西充县境内逃去,但仅仅苟延残喘了一个星期,就被射杀于四五十华里外的西充凤凰山。那时世上还没有无线电、有线电,如果有这种高科技装备的传播,也许地球人都要放导弹庆祝这个混世魔王终于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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