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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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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的人们将王浚斥为千古汉奸,不过王浚却算不上汉奸。因为当年明月先生曾经给汉奸有过定义:给少民打工的那才叫汉奸。所以,做倭寇老板的汪直做不得汉奸,同样,这边这位给鲜卑,乌桓做老板的王浚也算不得汉奸。不过,他却是实实在在的汉家败类,做出的事情一定程度上比汉奸更可恶!

当刘渊的儿子刘聪带领先头匈奴部队匆匆赶到邺城之时,司马颖早已逃得不知去向,而王浚也已经将邺城洗劫完毕,此时昔日的北方重镇已经变得一片萧条。无奈之下,刘聪只得班师回左国城(今山西离石北)。刘渊听闻消息后,也在心里暗骂:这个成都王也真是怂包,一个月都扛不住,眼下这该怎么办啊!

不过很快刘渊又给出了自己的主意,他说:“毕竟当初我和成都王有过承诺,一旦召集了五部匈奴就要救他,如今虽是他自己先弃了邺城,但为了遵守前约,我还是决定攻伐鲜卑乌桓,你们认为如何呢?”到底是接受过汉化熏陶的,也懂得“人无信不立”的道理。

刘渊的叔祖刘宣看侄孙这么虎逼,连忙给他提醒道:“元海啊,晋朝君臣不是个东西,从没把我们当人看,如今天赐良机让他们窝里斗,正是光复我大匈奴基业的契机啊!而鲜卑,乌桓都和我们一样是少数民族,我们应当团结他们与之为援,怎么可以帮着汉人攻杀他们呢?”被叔祖这一番教育,汉化的刘渊终于迸发出匈奴人的野心和权谋,他说道:“对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刘邦不也曾出尔反尔么,最后可是坐稳了江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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