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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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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慕森这时候走了过来接话道:“因为这里虽然破败,但是生活气息却很浓。床、桌椅这些东西都不像是临时搭建的。墙上所贴的报纸也是近两年以来几乎不间断的日期,这说明这个杀人凶手有看报纸的习惯。虽然他走的时候毁灭了关于自己的大部分证据,但是这里的生活痕迹他却没有办法完全抹去。所以根据这厂房里的一切遗留物来看,这个人至少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以上。”

吴队长怔怔的听着,只见慕森又走到了那张破桌子的旁边。一个烧的已经发黑的灯泡悬挂在书桌上方。桌上还放着一支笔,下面是零零散散的报纸和废纸。当然,这上面并没有留下凶手的字迹。想必,他在走之前已经全部烧毁了吧!

慕森小心翼翼的坐在了那把破木椅上,并用带着手套的手轻轻捏起了那支笔。然后看着那支破旧的笔缓缓开口说道:“凶手惯用左手,身高应该在1米70左右,体型偏瘦。”

“……”一旁做记录的警员在听到这里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看了看吴队长。因为他们都快要习惯了,每当这样的时候,吴队长都一定会“不耻下问”的。

不出所料,吴队果然在干咳了一声之后开口道:“这个……”

没等他问出口,慕森就捏着那支笔扔进了旁边警员的证物袋内,并且简洁明了的解释道:“笔放在桌上,一般人都会摆放在自己写字的手边。也就是说,大部分人的笔摆放在桌上,应该都是在右手边。而这支笔,却是放在左手边的。另外,灯泡悬挂的高度,应该正好是凶手坐在桌边,高出他头顶一点点的位置。因为这个灯泡太老旧了,距离太高看不见,距离太低有阴影,所以,根据灯泡的高低推测,这个人的身高应该是在170公分左右。至于他的体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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