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带着玩意儿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我是再清楚不过了。
整个《刑法》我倒背如流,无论哪一条我都熟的不能再熟,甚至对于相关司法解释我都可以全部记住。
这一包东西袋大概在十克左右,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运输**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开庭的话,我还可以做不知情的辩护,最后判决下来大概也就判两三年,说不准还可以缓刑。
听起来不是很重是不是?
但是我他妈现在是公务员!
只要我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里面,我就会被立刻开除公职与党籍,而且永不录用!
是永不录用!
换句话说,只要我被发现,那我就永远的跟这身警服说再见了,我的理想,我的前途就全部都成为了泡影,我人生之前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也全部变成了无用功!
我这一辈子,就毁了!
那样一来,我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而这一切的起源,竟然是白映秋!
我深深爱着的,对其深信不疑,甚至还在等她出狱可以跟她相伴一生的白映秋!
艹!
事到如今,我再欺骗自己说她毫不知情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她不可能不知道!
我之前还在想,她昨天为什么表现的那么奇怪,像是有些愧对我,又像是生离死别一样!
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因为让我帮她带东西,觉得麻烦我,现在想想,我他妈还真是傻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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