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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老祖宗”与“第三文艺中心” 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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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先生全家离纽约之后,“天风社”的大树虽倒而纽约市的猢狲未散。原“天风社”里的一批执笔人接着又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白马”二字是顾献梁提议的,取唐玄奘留学印度“白马取经”之义。“文艺”两个俗字则是笔者建议加上去的。因为不加这两个字,敏感的人们很可能要怀疑这匹“白马”的性质;加上了,别人知道“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会来找麻烦了。

胡适之先生对我们这个“白马社”发生了极大的兴趣。林先生去后,胡先生就变成我们唯一的前辈和导师了。他显然是把他自己所爱护的小团体估计过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

“白马社”的组织,在范围上说是比“天风社”扩大了,因为它有“文”有“艺”。纽约市那时倒是一个西方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聚居的“中心”。党政军商学各界华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艺人”也都麇居纽约,因为这儿是个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视比较小,改行找饭吃也比较容易。纽约市更是个世界旅行家的必经之地。中国文艺界的过往客商,在纽约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过“白马社”那时不是个职业性的文艺组织。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所搞的一个吃吃喝喝的文艺俱乐部,也可说是个小文艺“沙龙”吧。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成名”的人物,他们也不欢迎“名人”来上山入伙。第一因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关系;政治先生一来,则难免要影响该社吃吃喝喝的俱乐气氛。第二也因为这些“无名之士”中忽然冒出个“有名之士”来,那就等于羊群里忽然跑进个驴子,驴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对驴子既不公平,羊儿也会感觉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驴是驴、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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