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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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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来说,一般只要进入人类世界里的妖精,都是需要去捉捕的。

但也有个例除外,比如说是拥有通行证的妖精。

而没有通行证的妖精,在人类世界中就相当于是一个黑户,除非他犯了规矩,否则一般来说捉妖局是没有必要去抓没有通行证的妖精的。

就好像我一样,我来到人类世界确实是没有通行证,我是一个黑户,可是,在我没有杀害,伤蓝妮儿的那些混混之前,我并没有违反规矩。

照理说捉妖局的妖精是没有必要捉我的。可是他们却偏偏大动干戈,几番下了狠令,捉我。

其实,换个角度来说,若不是他们太过无情,我又怎么会犯规矩呢?

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捉妖局的头头,非得把我捉住。

后来,我也会开始安慰自己,觉得是自己不小心得罪了九足虫,九足虫怀恨在心,所以才会这么对我。

不过现在话又说回来,上次身为金夫人保镖的九足虫,应该是知道了我的家底的,可是他为什么不来抓我?

思索之间,我眼前突然闪过一道白光,继而就看见一只硕大无比的巨兔,串进了这灌木丛中。

这兔子双目猩红,牙齿长而锋利,身形好似,成型的牛一般大小,他这模样,一看我就知道,是灵山里来的灵兔。

我站直身体不动,看着那兔子:“你是谁?”

巨型兔子见我看到他的模样,不仅没有闪躲,反而是与他说话,便支起腿朝着我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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