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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作为一个读者 阅读者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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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幸福的读者为何总是要同时是个不幸的书写者呢?不再说博尔赫斯,不再说卡尔维诺,就先讲渺小如唐诺我个人,干吗总喋喋个没完呢?

就绝大部分书写者而言,阅读和书写可以分离为两件不同(但绝非不相干)的事,书写有着不同于阅读的冲动或说驱赶力量,它是某些人的独特技艺,如列维斯特劳斯讲的是他在芸芸世界和漫漫生命中总得要有的双脚站立位置,或讲得更不幸点,那是他生命中难能遁逃的一种苦役形式,是某种神秘的“命运”,好的时日里是书写叮叮敲响召唤着他,在困厄枯竭的时日则是,除了这个他还能做什么?

分离的部分大致如是,而联结的地方又是如何呢?

我自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些年来的真实经验。书写,尤其是在阅读之后、因阅读而兴的书写,对阅读有着我不晓得是否仅此一种的积极意义,那就是思考,一种异乎寻常的、生活中再难以做到的最精纯思考——在阅读过程之中,当然还是有甚多东西得想的,但阅读如流水有自身的节奏和行进路径,往往并不方便喊暂停(我忽然想起谁讲的,好开玩笑的冯内古特是吧?说某人遇上抢匪厉声“要钱还是要命?”他正色回答:“哦,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我得认真思考一下。”)特别是牵涉到不同书籍所交集的同一话题。在这里,书写是阅读的暂时驻留,把此一焦点放大,逼迫自己不分神地想下去,而书写,写过的人都知道,又是个带点神秘性的极特别思考方式,我相信是人的高度专注、甚或是把自己逼到绝境所叫唤出来的奇特力量,它做的不仅仅是把你已知的、存在意识层面的芜杂东西整理出秩序而已,它会带来某些始料未及的新发现(多寡有运气的成分),或者说把某些原来徘徊在意识底下的东西,如水落石出般上浮到意识层面来,把“不知道”的变成“知道”。这是书写此一苦役过程最棒的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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