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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请病人不要随便死在走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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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规制似乎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政府、警局管不着的事儿它都管,早上你按它吃早饭,中午你按它见客户,晚上你按它入睡。没它会怎么样?没它就没你。在现代知识阶层的趣味中就有这么一个规制——你不能说自己热爱生活。要是有谁见天儿兴高采烈,差不多就等于自己在脸上贴了一行隐形字:我是一个猪。这规制如此严厉,因此你到处都能听到有人嘀咕自己多么聪明以致不够快乐。我怀疑“不快乐”往往只是伪证,“聪明”才是言者的要点。早几年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曾经流行过一阵子,就连一首歌里都唱着“我要超越这平凡的生活”。遇到类似的状况我就想,你们怎么就这么缺德,偏偏往我们真厌世这堆儿里混呢?

我常常会觉得,人生诸般破事,其实早由天定。这倒不是说支持宿命论,“天”只是喻体,指的是不能自决之力。小时候您劲劲儿地戴着三道杠儿,长大了会不喜欢生活?太阳底下就没这事儿。小时候您眉头深锁,成年了却变成笑面佛?概率也不大。可是,是什么让我们打小就有那么一副面孔呢?基因家庭教育环境,因素多到不可穷尽,但有一样:自己决定不了。

在《太阳照常升起》里,有个可怜的家伙叫科恩,无能软弱又多愁善感,坐在咖啡馆里对杰克.巴恩斯说:“日复一日,我却从来没有生活过。”在《伊凡.伊里奇》里,伊凡.伊里奇度过了富裕又空虚的一生,马上要死掉了,心中突然狐疑:“也许自己未能像应该的那样活过。”这些话都蛮朴素,不夸张,符合人们省思生活的常态。伊里奇死到临头,作如是观,不能叫厌世,只能叫活了一辈子却觉得没什么大意思。我猜想,它的前身很可能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慨叹之一。早在旧石器时代,某位祖宗饱餐了一顿猛犸下水刺身,一时又没有女祖宗可供调戏,没准儿就坐在河边惆怅地想:如此日复一日地跟长毛象打架,也没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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