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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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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行动。

我从不曾想过还有别的人会真的阅读这本书。也不尽然。我知道我的妻子罗雅会看。我的父母、兄弟和姻亲也会。我想或许还能哄骗一两个表亲来看。在我脑海中,我会说出阿米尔的故事,然后书稿将会安放在储藏室的书架上,和我那些装满小故事和短篇小说的牛皮纸信封相伴。

我开始创作这本小说的六个月后,双子塔倒塌了。

不久之后,我的妻子建议——实际上是要求——我把手稿投出去。

当时我完成了差不多三分之二,而我每写出一章,罗雅便读一章。我反对将这本书投给出版商。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否够好。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全美国没有人会听一个阿富汗人的诉说,不过这个想法似乎错得更加厉害。你们一定理解的,当时那次袭击发生未久,伤口尚新,民愤高涨。现在阿富汗人备受歧视,我对罗雅说。就算我接受这个滑稽的假设,认为我的书有可能出版,但人们干吗要买它呢?那些在美国的土地上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惨案的人就在某人的祖国进行训练,人们干吗要把钱放进他的口袋呢?况且,我还担心,当时把书稿投出去会有机会主义的嫌疑,好像我在利用一个悲剧——尽管我创作这本书早在阿富汗人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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