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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美利坚文学的百花园 清教徒时代的悲剧之爱——《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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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

——霍桑《红字》

纳撒尼尔·霍桑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14岁时,霍桑到祖父的庄园上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僻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迫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则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入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12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1825年,22岁的霍桑从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12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练,霍桑终于在1837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着称。

霍桑的身世和经历是形成他的复杂的世界观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的直接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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