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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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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兰,那个叫于兰的女人向传祥提出要一万元精神赔偿费。他们同居四个月,彼此爱得死去活来。

传志这样教训他哥,“逞什么能?早点告诉她那房子不可能是你的,她还对你有那么大兴趣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做什么梦呢?”

老太太有点纳闷,自言自语,继而对儿子说:“她还照顾了俺一阵子,多喜庆的媳妇,翻了脸就咬人?”

传祥则以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一个女人混北京不容易着呢,想找个有房子有安身之地的人好好过日子也不是她的错,咱就是没本事,没混上一套房子而已!”

大获全胜的绣花看清了所有症结,打消了向老公跪地求饶、向婆婆鞠躬问安的所有心理准备,这些人就是在城里生活,所谓地位提高,所谓身边改变,只是幻觉,还是和她一样苦哈哈的农民,只是失去了农村土地和养孩子的辛苦拖累,就自以为能追求城里的高尚生活了。从现在开始,她不必想任何人低头,可以回去种地,但要把拉扯孩子的辛苦丢给他们。失去孩子心里是万分不得,但你得提醒他们什么是责任,要负起责任有多艰难。

两天后绣花买了一张车票,头也不回地回老家了。现在该王家人着急了,一直无动于衷的传祥腿哆嗦了,两个毛孩子都扔给他不是要他命吗?他哪有时间哪有精力对付这两个猫狗都嫌的小毛孩子?王老太太此时最害怕大媳妇做傻事,现在男人娶媳妇难,可女人嫁人只要不挑拣,什么样的女人都能嫁出去,农村哪个村庄没有三五个光棍汉?绣花这样老实能干又生了儿子的媳妇真要是跟别人跑了,传祥这一辈子可能就瞎了,带俩孩子又要啥没啥谁跟他呀!就是真找上了,孩子跟着后娘哪有跟着亲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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