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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周作人 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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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翔回忆,抗战胜利后,华北逮捕汉奸,用的是请客的方式。戴笠让汪时璟出面在汪家宴请汉奸们,吃过饭,当场宣布拘留他们。周作人、钱稻荪与汪素无往来,故没有敷衍。二人是在当夜,军警以查户口为名,从家中带走的。当军警用枪械指着周要逮捕他时,周说:“我是读书人,用不着这样子。”

周作人被捕后,先被关押在北平炮局胡同的陆军监狱。周晚年回忆道:“在北京的炮局是归中统的特务管理的,诸事要严格一点,各人编一个号码,晚上要分房按号点呼,年过六十的云予优待,聚居东西大监,特许用火炉取暖,但煤须自己购备,吃饭六人一桌,本来有菜两钵,亦特予倍给。”狱中规定家人每月可会间一次,送钱一次;据说,送钱最多的高达二十万元,周作人最少,每次仅五千元。

徐淦记载:“风闻在蒋(介石)的寿辰上,有三位国民党的要员趁庆贺之机,联名上书,求蒋给予周作人特赦,但蒋说:‘别人可赦,周作人不可赦,因为他亲共。’据传那三位要员当中为首的是张群,话是从张群的机要秘书口中传出的。”

1946年春,北平一些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联名上书国民政府,为周作人说情。他们请郑天挺在请求书上签字,遭到郑的拒绝,郑说:“在周任敌伪北大文学院长时,也确实为学校图书馆弄来不少善本珍籍。但我觉得,一个教授应当有起码的民族气节。周曾任伪教育总署督办,这是不能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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