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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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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五十一度二十九分,西经零度零分

伦敦,一八四五年五月

他曾经是,而且永远都会是那个“吃自己鞋子”的人。

在启航的四天前,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终于染上早在流传的流行感冒。他很确定,他不是从水手或伦敦的码头工人,也不是从他一百三十个船员与军官身上(他们都和拖车的马一样强壮健康),而是从珍恩夫人社交圈中的某位爱拍马屁的病猫那里感染到的。

吃自己鞋子的人。

依照传统,到北极探险的英雄人物的妻子都会织一面旗,让丈夫带去插在他们到达的最北点,或者让丈夫在完成走通西北航道的使命后将旗子高高升起。富兰克林回家时,他的妻子珍恩已经快要完成她的丝质国旗了。约翰爵士进到客厅后就半瘫在马毛沙发上,靠近她坐的位置。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把鞋子脱掉,不过显然有人帮他脱了,不是珍恩就是他的仆人,因为不久之后他就整个人躺在沙发上呈半昏睡状态。他的头很痛,肚子比他在船上时还不舒服,而且皮肤发烫。珍恩在跟他谈她那天有多忙,自己一个人没间断地说话。约翰爵士试着去听,但是他的高烧却像起伏不定的潮水带走他的意识。

他是吃自己鞋子的人,而且已经二十三年了。自从他第一次走陆路横越加拿大北部想要找出西北航道没完成任务而于一八二二年回到英格兰,这称谓就跟着他了。他还记得他回来时,人们的窃笑及对他开的玩笑。富兰克林吃了他的鞋子,在历时三年的凄惨行程里,他还吃过更糟的东西,包括岩粥,用从岩石上刮下的苔藓煮成的恶心稀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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