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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地方乐种争辉 第六节 少数民族音乐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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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西南边陲民族就创造出了震惊中外学者的“蛮夷系铜鼓文化”;秦汉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的杂技乐舞传入中原,为当时流行的百戏艺术增添了奇异光彩;隋唐时期,音乐舞蹈艺术的辉煌成就,是中原乐舞与少数民族乐舞相融合的结晶;宋元以后,各民族传统音乐舞蹈在各地淳厚的乡土民俗文化环境中继续发展;至明清时期,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便步入到了它的全面繁荣阶段。

群聚赛歌对歌,是中国少数民族民歌演唱形式上的基本特点。明清时期,各民族歌会之风盛极一时,每逢年节、圩期,男女老少就聚集在一起对歌唱曲,人数少者几十上百,多者可达万人以上。在西北地区,每逢夏历四月或五六月,土、回、东乡、撒拉、保安、裕固等族群众,都要定期举行“花儿会”。“花儿”也称“少年”、“野曲”和“山歌子”,是山歌的一个种类。会期到来之时,成千上万各族歌手云集“花儿会”,赛歌对曲,连续数日不断,场面极为壮观。在广东、广西壮、瑶等族居住区,一年中有许多聚会唱歌的会期,传说这与“歌仙刘三妹”有关。壮、瑶等族群众崇奉歌神刘三妹(也称“刘三姐”),视刘三妹为造歌之母。清屈大均(公元1630—1696年)《广东新语》记载有关于她的故事:刘三妹,生活于唐代。她极善唱山歌,常年来往于两广各少数民族居住区。一日,有白鹤乡少年与刘三妹对歌,壮、瑶各族喜歌者闻讯蜂拥群聚围观助唱,人数多达几百层。两人赛歌七天七夜不断,最后居然化为巨石永立歌场。各族群众无不崇敬,便奉巨石为“歌仙石”,奉三妹为歌仙,年年聚会唱歌祭祀他们。迄今壮族盛行的民俗音乐活动“歌圩”,据说就是这类群聚赛歌习俗的遗存,民间至今还在传唱着“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妹亲口传”的山歌。清李调元(公元1734—?)编辑的民歌集《粤风》,就收录有不少壮族和瑶族的山歌唱词(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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