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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唐朝及五代十国的货币 第六节 蓄钱禁与通货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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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阶段解决通货膨胀过程中,对钱收缩过紧;又因局势渐趋平稳,经济恢复,对货币需要增多,货币供需差距扩大,钱币紧缺,出现钱币紧缩。开元中全国铸钱炉70多处,年共铸钱百余万缗,天宝十一年减为32.7万缗。宪宗时年铸13.5万缗。文宗时不到10万缗。与此同时,市场钱币需要量却不断增加,首先税收用钱越来越多。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后,收税全用钱。同年商税三十税一,建中四年征收“间架税”(房产税)和“除陌税”(交易税)。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初收税茶,十分收一,以及增加盐价每斗百钱。这些措施都增加钱币需要量。其次,政府从各个渠道收进的铜钱,藏之府库,只收不放。第三,用钱地区扩大。“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贸易杂用铅铁,岭南杂用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钱。”(《通鉴》卷二四二)第四,对外贸易发达,外商往来频繁,铜钱大量外流。

针对上述钱币紧缺的状况,唐朝从三个方面解决。第一,增加铜钱流通量。继续奖励采铜,禁止铸造铜器,官府统购铜材,开采古铜坑200多处,增炉铸钱,放出内库钱到市上行用。武宗时没收寺庙道观神像神器铸造会昌开元钱。准许新旧钱同时流通。采取以上措施,不断增加市面的铜钱流通量。第二,限制铜钱贮藏量,加快铜钱流通速度,即从另一角度扩大铜钱供应量。“蓄钱禁”即此意。宪宗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下令严禁蓄钱,不问官民,私贮现钱一律不得超过5000贯。超过部分,限在两个月内购物用完。但藩镇、官吏、富商互相勾结,变相贮藏。穆宗长庆四年(公元824年)放宽期限,规定贮钱超过一万贯到十万贯的,在一年内用出;超过10至20万贯的,限于两年内处理完毕。这些办法,都是限制铜钱贮藏量和贮藏时间,促使尽快投入市场,加快流速和增加铜钱流通量。第三,运用各种信用机构和信用流通工具,调节铜钱流通,从另一个侧面增加钱币流通量和加快流通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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