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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三·风俗掌故 从治乱世用重典谈到前代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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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4月14日土银古亭分行发生蒙面独行大盗枪伤副理、抢走巨款事件之后,过了不久,又发现有严密组织贩卖幼婴集网,已有几十个幼儿脱手出口。这种无法无天、泯灭人性的行径,使得人人切齿,大家都主张治乱世用重典,一经缉获,立刻处以极刑,才能稍戢残酷暴戾之气,说到极刑,让我想起许许多多前朝的故事。

我国在专制时代,对于巨奸大恶,所用酷刑,种类繁多,如烹刑、宫刑、车刑、断于刖足、抉舌、割耳、刮鼻、剜日、黥首、五马分尸等等,最残酷的刑法,要算剥皮跟凌迟了。剥皮之刑,有人说始于商纣,但是现在已经无典籍可考一最早见之于记载的有三国末期吴王孙皓,他是孙权幼孙,从小残酷嗜杀,继兄孙休为吴主后,最喜欢剥人皮。他的佞臣盂绰,媚上欺心,被他视破,一怒之下教人把孟绰的整张面皮剥下来。后来孙皓降晋,在他后宫搜出十多张完好整张面皮来。晋朝的太尉贾充问他,为什么要剥人面皮?孙皓说:“有些人胁肩谄笑,一副嘴脸,厚而且韧,所以把它剥了下来以示儆惩。”明太祖朱洪武,自从消灭群雄定鼎金陵之后,为树声威,也是惯用严刑峻法的。为了整肃贪污,大小官员,凡是受贿在六千两以上的,不但枭首示众,而且要把犯人全身的皮剥下来,再用稻草把人皮塞满,挂在廨署公堂两侧,以儆贪墨。传说南京八府塘有一凶宅,就是当年剥皮刑场,地名叫皮场庙,到了成祖迁都北京,才改名八府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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