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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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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晚上,武警麻粟坡县特警中队和县政府的“庆中秋”警民联欢晚会在县政府大院里火热地进行着。一开场,漂亮的女主持人就在舞台上说“感谢武警官兵又为我们除了一害”,莫少华戴着大红花坐在前台,低头偷偷地怪笑,他觉得太小题大做了,不就杀了一只豹子嘛?还是被野狼给咬死的,值得这么表扬么?白歌坐在他旁边,听见莫少华发出怪笑心里直犯毛,觉得这帮老兵一个比一个难对付,不知道成天想什么。

那晚白歌在做战前部署时,以班长莫少华为首的老兵就开始对他的处心积虑表示不屑。“白排,不就是一只豹子嘛?”莫少华扬着脑袋问,“还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把‘咆哮’放进林子,24小时内叼着豹子的脑袋来见你。”“咆哮”曾咬死过两只成年野猪,热带丛林中按“一猪二熊三豹”的说法,它对付一只豹子是绰绰有余了。

白歌看了莫少华一眼,继续指着地图,对豹子可能出现的区域、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一一部署说明。莫少华本来从心里瞧不起这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排长,为什么?因为莫少华自己也是大学生,还是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一想起自己保留学籍参军入伍的原因他就两眼冒光,因为什么?因为警犬!莫少华家在杭州,父母都是生意人,家产甚多,莫少华14岁时曾被坏人绑架,勒索巨额赎金,他清楚地记得两只威猛的警犬像飞将军一样破窗而入,将歹徒咬得不能动弹。从此他就发誓要报恩,结果大学上了一半,听说武警部队招警犬训导员,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同学老师的劝说就要参军,女友急了,问他“要狗还是要我?”,他反问“狗救过我的命,你救过吗?”,转身跑到招兵办,第一个报了名,部队首长求贤若渴,重点大学生物系的大学生,要了!当兵快四年了,莫少华天天和警犬摸爬滚打,携警犬执行了80多次解救人质、缉毒、搜救等任务,立过二等功,上过电视报纸,被誉为“边境犬王”。你说,面对一个新毕业的小排长,莫“犬王”能放在眼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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