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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移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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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酒店的迫田光代在整理遗失物品。

在酒店里会有各种各样的遗失物品,都是客人离开酒店的时候,遗忘在酒店里的。遗失物大多被客人遗忘在客房里,其次是大厅和餐厅。迫田是客房服务员,所以她在整理的物品,都是客人遗忘在客房内的物品。

一般被客人遗忘在客房里的物品有:首饰、笔记本、手表、内衣、书、零钱荷包、照相机、驾驶执照等等,书和杂志等印刷物有时候也搞不清是客人遗忘的,还是客人看过后丢弃的。

可以从遗失物上联系到失主的物品,一般酒店会主动跟物品的主人联系,然后或把物品送到物主那里,或者请物主到酒店来拿。对于无法辨认物品主人的物品,根据(遗失物管理法),酒店会把该物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但是,一发现有遗失物就立刻报告警察的话,那样会给酒店带来大量的工作,警察也会觉得麻烦。所以一般这样的遗失物会在汇总整理过后,再拿到警署去。

当然有些物品不大好直接拿到警署,比如一些颜色花哨的女人内裤、避孕物品等东西,即使和它们的主人联系上,对方大都不会回来取,只是说请酒店随意处置掉算了。

另外,即使有这些物品的遗失主人的联系方式,也不好随意联系,因为他们有可能是背着家里的人在外面开的房间。

像食品类和其他的一些廉价物品,警察也默许由酒店方自行处理。所有的遗失物都交给警方的话,警察也会困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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