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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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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偶尔会跟踪隔壁房间的女人,大致掌握了她的行动模式。她白天待在家里,晚上去酒吧上班,星期二和星期四休假,不过有时星期二也会去上班。回到家是清晨五点,偶尔会带男人回来,这时就会把小孩赶出去。年纪大概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纤瘦,凤眼,头发染成褐色,服装以花俏居多,不过休假大多穿年轻人会穿的名牌运动服。有一天我在跟踪她的途中,想起我第一次想象开枪时的事,对象是个年轻女子。那时我突然觉得,这件事似乎早就敲定了,我只是遵循着手枪所定好的过程在走。她工作的地点在板桥区内,不过买东西经常会去县界的超市。我注意到这一点,为了确认超市的正确地址,我亲自走了一趟,从收据上看到,这间超市的地址果然是埼玉县。警察的管辖权因县区有所不同。埼玉县的事就归埼玉县的警察管,因此我想到在埼玉县内枪杀这个女人。这样多少能造成警方的混乱。在东京的板桥区发生的男性案件,要和埼玉县的案件连在一起,多少需要一点时间。或许只是小事,但让警方花点工夫,对我比较有利。

她去这间超市的时间,以星期二或星期四晚上八点到九点居多。这个时段周遭也暗了,是下手的绝佳时机。我仔细勘查这间超市的附近情况,从各种角度开始盘算开枪的最佳地点,以及自己要逃走时的路线。我在附近买了一件黑色夹克,用衣架挂在房里。黑色在夜晚较不显眼,这在我即将展开的行动中是不可或缺的要素。这件夹克可以反过来穿,内里是白色的,这我也很喜欢。我的盘算是,下手完毕后将夹克反过来穿,对于逃走相当有利。买夹克的时候,我也买了一个黑色的皮革手套。实际上不需要买这双手套,但为了增添兴致,我以高价买下了它。我将这双手套和手枪摆在桌上,眺望着用衣架挂起来正反两穿的黑夹克。然后是一支原本收在纸箱里的小型手电筒,这是考上大学搬家时,母亲买给我的东西之一,几天前我也把它从纸箱里拿出来,摆在同一张桌上。正反两穿的夹克、皮革手套、小型手电筒、手枪,这四样东西经常让我确定自己是个罪犯。这让我有时感到心情大好,但也有时觉得很讨厌。但我认为这种心情的转变,这种被含糊的理由影响的不确定意识,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无论如何,这是理应经历的过程,对于我日后的成功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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