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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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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在西方流传已有一个半世纪以上的历史,虽然有人视为通俗文学,予以歧视,但是其中不乏优秀的名作,更不乏出诸古典文学大师之手而被尊为经典著作的实例。

从侦探小说的发展史来看,它受东西方文学传统的影响很深,最初在十九世纪中期问世,开山祖师是美国作家爱伦·坡。

爱伦·坡一生只发表过五篇这类小说,却对后世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极大影响,评论界一致公认这些小说是侦探小说中最完美、最典型的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三篇杜宾破案的故事。

《毛格街血案》(1841)写一对母女清晨在毛格街的寓所遇害,四邻闻声赶来,在警察陪同下破门而入,只见两具尸体,不见凶手。但现场门窗紧闭,又在四楼,凶手决不可能从门窗逃脱。警方毫无线索,胡乱抓了一个嫌疑犯,苦于查无实证,结不了案。善于观察、擅长分析的杜宾看了报道赶到现场,发现警方疏忽的几条线索,用推理的方法,断定凶手跳窗逃走,逃时撞到百叶窗下半扇,窗子又自动碰上了。杜宾又根据凶手身手矫捷,膂力超人,被害人手中又有一些奇怪的毛发,邻居听到的又是无法辨认口音的说话声这几条,推断凶手是一头脱逃的猩猩。这篇作品为后世侦探小说提供了这么一个模式:第一,案发现场是密封的,罪犯无路逃遁,增添案件神秘性;第二,警方平庸无能,主观片面,往往先从挖掘作案者动机、方法着手,忽视了重大证据和线索;第三,破案者具有非凡智力,头脑冷静,观察入微,善于推理,能排除种种疑点,找出真相。爱伦·坡在这篇作品中还首先树立了一个智力高于警方的破案人形象,这个人又是一系列同类小说的主角,而这类小说中的故事都是以一个崇拜他的老朋友口吻叙述的。这个手法后来也被广泛采用,用得最多最成功的是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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