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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篇 八子案 第六章 义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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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须敬守此心,不可急迫,当栽培深厚,涵泳于其间,然后可以自得。

——程颐

赵不尤送走张择端,回到船上。

万福说:“郎繁的死因,仵作也检验过了,胸口中了一剑,当即死亡。凶器在郎繁身下——”

他从舱角柜中取出两样东西,都用布包裹着,一个细长,一个长方。赵不尤先拿过细长布卷,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柄短剑,套着剑鞘。短剑不到一尺长,掣出来一看,剑刃前半截沾满血迹,已经干了。剑口镌着两个字:“义在”。

赵不尤认得,这是郎繁的义在剑,剑名取自孟子:“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郎繁习武,却不屑于任侠者有言必行、有行必果的江湖小义,更向往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儒者大义。

赵不尤又接过第二个布包,里面是两部书,一部《孟子》,一部《六韬》,仁义之道与兵书战策,正是郎繁胸中两大志愿。

他亡于“义在”之剑,不知道是为了何等之义?是否遂了他生平所怀之义?或者,只是偶遇暴徒,却不忍伤人,反倒被夺了这剑,送了自己性命?

赵不尤心中又涌起悲意,默默不语,他知道这两样东西还得作证物,便交还给万福收好:“都是在郎繁身子下面找到的?”

“是,他的后背还沾了剑上的血迹。另外,他的右手背上的确是成人咬伤的齿印。”

那齿印难道是凶手所咬?若真是,那凶手恐怕不会武艺,为了夺下郎繁手中的短剑,才会使出这等蛮夯手段。但他若不会武艺,又怎么杀得了郎繁?难道是误杀?看来凶手杀害郎繁之后,先将剑丢进暗舱,然后才将他的尸身也藏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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