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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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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明和赵光亮是一对孤儿。十七年前一个冬日,他们一前一后降生在皖南山区一户普通的农家。贫病交加的母亲勉强把他们养到八岁就撒手西去了,临行前知道丈夫又偷又赌,不务正业,两个儿子不能靠他养大,就把当哥哥的赵光明叫到床边,将弟弟的手放到他手里,嘱咐无论何时,弟兄俩都要在一起,做哥哥的要把弟弟带大。不出母亲所料,半年后父亲就混上二十里外的一个寡妇,同她领了结婚证,干脆不回家了。村里派人去交涉,他推说自己无力抚养,谁看着可怜谁收养这两个孩子好了。生产队没办法,只好负起照管两个孤儿的责任,赵光明也就此成了一家之主。

母亲死后的九年间,赵光明一直记着她的遗言,不管做什么,都把弟弟带在身边。上学时一起去上学(村里供他们读到小学四年级),割草时一起去割草,放牛时一起去放牛,乞讨时一起去乞讨,久而久之,赵光明习惯了扮演保护人的角色,赵光亮则习惯了充当一名被保护者。哥儿俩还拥有一种共同的心理,那就是由凄凉的身世和遭遇带给他们的对别人和整个世界的猜疑与不信任,以及受虐者特有的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赵光明是出于对本村一位复员军人身上一套绿军装的羡慕才决计要参军的。从八岁到十七岁,他们哥儿俩没有穿过一件囫囵衣裳,长大成人后有这么个愿望不足为奇。村支书兼村长可怜他,没费周折就答应了他的请求,但当他提出也要带弟弟去部队时,支书却不答应了。即使到了那时,当兵在皖南山区也仍是许多青年的梦想,支书认为让赵光明参军已经够了,再让赵光亮占一个名额,就太过分了。没有人知道赵光明对支书做了什么,反正过了些日子,弟兄俩同时接到了入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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