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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两个民国:从极度自由到“统制经济” 挤压民间资本的五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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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对自由商人群体的政策性挤压和剥夺便已开始,尽管这些商人是北伐最大的“金主”,但他们的存在无疑是国营化政策最大的障碍。

打击是从多个方面分步骤地展开的:一是彻底瓦解企业家的组织体系,二是用看上去无比优惠的国债政策将之完全“绑架”,三是控制生产资料市场,四是利用经济危机扩大国营事业,“收官之作”则是银行国有化。

第一步,组织瓦解。1927年7月,蒋介石颁布法令,宣布所有上海市的商业组织都要受到上海市社会局的监督,行业间一切商业上的争端,都要由市政府来解决。上海市国民党党部成立救国会和商民协会,逐渐取代上海市总商会的职能。国民党还在报纸上发动攻势,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总商会被认定为“帝国主义的走狗”,其主事者则是卑劣和可恶的卖国奸商。到1929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以“统一商运”为由,成立上海市商人团体整理委员会,包括上海总商会在内的所有民间商业团体一律停止活动,将一切会务统交由国民党领导的“商整会”。这一做法被普及至全国各商埠城市,《剑桥中华民国史》一书中评论道:“自19世纪以来使这些組织得以管理各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被粗暴地扭转了。”

第二步,国债绑架。北洋政府时期,政府的国债发行十分困难,银行家们常常以此来要挟政府。金融家出身的财政部长宋子文重新设计了国债发行的规则:当政府宣布发行一笔国债时,先将这些国债存入认购的银行,以此从银行取得现金贷款,一般来说,政府取走的现金相当于存入债券票面价值的一半。同时,允许银行将债券直接投放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投机交易。这种优惠的政策让全中国的银行家趋之若鹜。问题是,当新一轮国债发行时,政府根本无法用现金偿还,便以新债抵充旧债,各银行从此陷入“循环式的陷阱”。根据民国学者章乃器在《中国货币金融问题》一文中的计算,到1932年前后,银行所持有的全部证券中的80%都是政府国债。因为有那么多钱借给了政府,他们不得不乖顺 地坐到同一条船上,平等关系从此终结。中国经济史专家王业键因而评论道:“上海银行家的这种合作不仅解决了政府的经济困难,而且加强了政府对商业界的控制力量。当各个银行的保险柜里塞满了政府的债券时,也就是他们在政治上积极参与了这个政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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