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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案的造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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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击、红丸、移宫三案,只有梃击一案是发生在明神宗在世时的万历四十三年(1615),其他两案则都发生在万历四十八年(1620),明神宗万历去世之后。虽然三案中有两案发生在万历的身后,但因这三案是相互关联,造因也同是一个,并且蕴积了很久,所以若说到三案的造因人,则又应说万历是最主要的。

这样,要想弄清三案的成因,谈谈万历这个人实在是很有必要的。

朱翊钧是明代即位为帝的第十三人,他的年号是万历,死后被谥为神宗。在万历之前,明代已有十二人为帝,但年号却有十三个,那是由于“土木之变”曾为瓦剌所掳的朱祁镇曾有前后两次登基,年号也改过两次;初号正统,继称天顺。

在明代的一十六帝中,朱翊钧是在位最久的。他年仅六岁便被立为太子,十岁时,他的父亲明穆宗朱载垕(hòu)去世,他便即位为帝,次年十一岁才把年号改为万历。从隆庆六年(1572)六月他在灵前即位算起,到他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七月去世为止,万历身居帝位足足有四十八年还多一点。他不但以在位最久著称,说到贪财好货,懒散拖沓,多年倦于临朝,把国事扰得一塌糊涂,他也是极有名的。他之所以如此,从他自幼及长所受到的教育和影响,不难看出一些端倪。

万历登基为帝时才年仅十岁,还完全是个孩子,扶植他习为帝业的,主要共有三人:他的母亲李贵妃、太监冯保和首辅张居正。这三个人相互利用,联合得很紧,万历在初年便是在他们的共同管理下长大成人的。这三个人彼此配合,把万历管得很紧,因而对于万历的影响也都很大。认真说来,李贵妃、冯保、张居正三人的联合实是显然违反祖训的事。因为不许后妃干政,明太祖朱元璋不但在他生前常说,而且还在他的《宝训》中列有专条。李贵妃后来虽被尊为太后,干政也还是不能允许。冯保更不消说了,宫门立有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他先就犯了死罪。张居正是阁臣,辅政原是他的本分,但外臣勾结内臣,外臣暗结宫闱都是犯了极重的条款,为此而送命的人实在并不算少。然而他们各自为着本身的利益,还是悍然紧密联合了,最高的统治权落入了他们的手中,《宝训》、铁牌还不是干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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