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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杂文轶事中的民国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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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后,中国社会万象更新,然“旧者未去,新者未立”,“新中有旧,旧中有新”,所谓新旧并存,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经过辛亥革命的冲击,最显著的变化莫过于脑后的辫子。南京临时政府第29号公报中发布“剪辫令”:令到之日,限20日内全民一律剪辫,有不遵者按违法论。法令一出,民众纷纷响应,大街上满是被剪下丢弃的辫子。但也有少数固守传统或对新政权心存疑虑的人,他们偷偷地将辫子藏在帽子里,鬼鬼祟祟的上街,要是被机灵的革命小将们发现,往往立刻扑上前去,掀翻帽子,扯出长辩,“喀嚓”一声,辫子就被铰没了。倘若是清朝遗老,定要当街大哭大骂、以头抢地甚至当场昏厥,当时为剪辫之事也惹起不少风波甚至酿发了数起血案。

《都门识小录》中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一些政坛趣事,某日,该作者在北京前门大栅栏商业区的厚德福河南酒馆饮酒时,听到隔座两人在闲谈。甲说:“近日各报纸竟然明目张胆地诋毁丑化政府,而政府竟也能忍,真是有娄师德唾面自干的风度。倘若我当权的话,早就随便找个借口把这些报馆给全封禁了。”乙笑道:“这就是你不能当权的原因了。”甲问其故,乙说:“做官嘛,就要懂得做官的规则,这样才能希荣固宠,升官发财。公门之中有十二字诀,所谓‘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切记切记!”甲听后有所悟,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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